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
2023-07-30 17:13:41
腾讯网
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:
根据相关规定,对锦州地区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,具体内容如下:
(资料图)
一、缴存基数
根据职工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调整2023年度缴存基数,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,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。
二、缴存基数上限
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,上限不得高于2022年度锦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。调整后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9754元,月缴存额上限为4740元。
三、缴存基数下限
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,下限不得低于锦州市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。
古塔区、凌河区、太和区、滨海新区、松山新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580元,月缴存额下限158元。
凌海市、北镇市、黑山县、义县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420元,月缴存额下限142元。
四、缴存比例
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分别为5%,上限分别为12% 。单位可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上下限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。
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。
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3年7月1日